拿到CPA证书就能高枕无忧了吗?不,以下这些情况,你可能会被中注协没收注册会计师证书。
15373名注册会计师被取消证书
其中挂靠被列入重点排查对象
自7月开始,河南、江苏、湖南、山东等多地注协纷纷发布《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
主要整治:
注册会计师将资格挂靠在会计师事务所但并不实际执业,以及注册会计师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等行为。
公告中其中一条写到:
将挂名执业行为纳入每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重点,在任职资格检查过程中进行专项整治。
也就是说今后每一年,注协都会查挂名行为,一旦查出轻者撤销证书、重者注销证书!作为十四五的第一年,中注协下定决心要整治业内乱象。
截至2021年9月25日,全国已经有15373名注册会计师被撤销/注销证书。包括注销、撤销、转非执业、拟注销(只北京注协)。
图片来源:YCY会计行业观察
各地贯彻整治工作通知
9月注销3768位注册会计师
其中9月份粗略统计共注销3768位注册会计师,不少注协在注销公示通知中,都特别提到了《关于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清理的通知》。
9月22日上海注协,拟注销71位注册会计师注册的公示。
黑龙江注协注销50名注册会计师注协的通知。
广西注协关于对112名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的通知。
宁夏注协关于注销18名注册会计师注册的通知。
挂证是如何被查出来的?
不少人好奇,“挂证”到底是如何被查出来的?
其实方法很多,主要方法之一就是借助社保信息!
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
可以将社保信息与住建部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人员注册信息进行比对。
社保信息确定人员工作单位,注册信息确定证书注册单位,两者一致,确定为人证合一;两者不一致,确定为人证分离,将被认定为“挂证”。
在整治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专项工作中,报送材料就重点提到了社保,注册会计师参保信息不在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及如下材料:
以上社保存疑名单无外乎以下情况:
“社保不一致”,
“无社保”
“多社保”等
“跨省跨市多交社保”
不止是证书挂靠属于违法行为,社保挂靠同样处于违法行为。
很多人拿到CPA证书之后,把自己的社保挂靠在某家会计师事务所,谋得签字权和执业权。殊不知已经在无形中触犯了法律。
近日,在网上流传一份关于杭州市人社局劳动保障局的通知:
可以看出,个人社保挂靠将被严查,不光是针对CPA持证人,全国各地都一样。
挂靠社保个人面临的风险
1、骗保情节严重的要入刑!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实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时全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资格;
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办理案件时发现单位和个人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应当依法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案件。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行为。
2、支付的钱多,缴纳的社保少。
挂靠单位不会无缘无故地帮忙缴纳社保,好处自然不会少。通过挂靠单位缴纳社保,除了自己要承担全部的社会保险费用外,还需要向挂靠单位支付一笔不小的挂靠费用,对于缴纳人员来说,经济负担自然会比较重。虽然挂靠人员交的钱不少,但是因为与单位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相关待遇肯定是无法享受的,出现纠纷就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
3、挂靠单位跑路。
万一挂靠单位跑路了,更是啥也落不到。
试想一下,一个单位愿意给你挂靠缴纳社保,这样的单位也就是一个不正规的公司或者是空壳公司。随时倒闭或随时跑路的风险很大。
另外,还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你真的是挂靠缴纳社保,还是要每月查询一下自己的社保是否按时缴纳了。
4、涉嫌骗保。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5、可能会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有这样一个案例。张某举报甲公司存在瞒报单位工资总额、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社保部门调查发现,举报人张某反映的问题并不存在,却发现举报人张某与甲公司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张某却与乙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工资也有乙公司发放。最后社保部门要求甲公司立即整改,对相关人员违规代缴的社保费予以清退,并将甲公司及相关人员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没交社保,将影响会计考试报名!
有小伙伴问:那我直接不缴纳社保行不行呢?第一个不缴纳社保对你以后的生活保障会产生一定影响,而且,部分地区报名中级会计考试,是需要社保缴纳证明的!
以2021年报名条件为例,以下4个地区提到了社保证明:
1、上海地区提及社保证明
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近2年内(2019年3月至2021年2月)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2、江苏苏州地区
属地证明材料:2021年缴纳苏州社保的证明(苏州市社保中心网打印)或苏州属地身份证或居住证扫描件。
3、江苏南京地区
属地证明材料(如单位证明、社保证明、学籍证明等,不同对象具体要求遵从各地报考通知)。
4、江苏泰州地区
属地证明材料(在职在岗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在校学生提供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提供户籍证明等);
而现在全国社保联网,造假是不可能的了,你不连续缴纳社保,会计证书考试也将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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